【楷立简讯】租户拒不搬离?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1-09-26

202192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杭州香溢浣纱宾馆,在公证处公证员、申请执行人及其律师的见证下,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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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072日,杭州香溢浣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赵春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为浣纱宾馆的代理人,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楼国华律师、林芝律师,通过一审、二审程序为当事人(浣纱宾馆)争取到最大利益,法院判决浣纱宾馆与赵春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9910日解除,赵春香本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腾退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 号二楼房屋,并支付房屋租金、能耗费及占有使用费等。但二审判决生效后,承租人未交付房屋,也未支付所欠租金。楼国华律师、林芝律师多次与赵春香代理人沟通联系,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将房屋移交申请人以及支付所欠房屋租赁费和占有使用费。之后,上城法院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强制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于202192日之前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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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预案

      923日执行法官冯晓勇,执行局俞局长现场勘查腾退场所,对二楼不配合腾退人员进行问讯,制定9.26腾退预案,确保腾退方案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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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日上午830分,在法院执行干警、楼国华律师全力的协助配合下,顺利地在浣纱宾馆开展腾退行动。工作人员将房屋内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搬至指定场所,公证人员现场清点财物,“腾房”行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同时进行录像、拍照,保留证据,保证房屋内无人使用居住,确保强制拆除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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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院精心组织及代理律师的积极推进,该房屋于上午1030分全部腾退完毕,并移交申请人。楼国华律师和林芝律师细致且专业的工作态度,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也非常感谢楼国华律师和林芝律师在本次案件中给予的帮助。

    “感谢你们的鼎力相助,让我们顺利完成本次的腾退,由衷感谢楷立所的楼国华律师、林芝律师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杭州香溢浣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向楼国华律师和林芝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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