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剧学法丨追刑侦剧《雪迷宫》,沉浸式学习“猫鼠游戏”中的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4-09-24

近日,扣人心弦的刑侦缉毒剧《雪迷宫》迎来了精彩大结局。该剧1997年东北哈岚市为背景,通过一起凶杀案牵出大型贩毒组织,警方为此成立禁毒专案组侦破案件的故事。此剧内容精彩纷呈,情节跌宕起伏,紧张刺激的场面以及险象环生的对决,无不令人沉浸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演员章宇凭借其卓越的演技,将剧中反派角色姜小海刻画得入木三分引发了广泛的热议。本文将从法律视角来审视姜小海这一角色,探讨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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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一、本剧中,有两处情节涉及姜小海使用炸弹。第一次,为了除去专案组成员,姜小海在东郊仓库藏有巨大威力的炸弹,引诱专案组前往,不过炸弹最终被拆除而未引爆。第二次,为了营救姐姐姜迎紫,姜小海将警力调往哈岚南部,在哈岚南部地区引爆炸弹。那么,姜小海这两次使用炸弹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有何区别呢?

 法律分析: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二者主要区别为:

1)侵犯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罪行为人系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行为人既可以使用爆炸的方法,也可以使用其他方法,且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

本剧中,姜小海第一次使用炸弹时,将地址选在了废弃的东郊仓库,引诱专案组前往,这对专案组人员构成了现实、紧迫且直接的危险,侵犯了特定成员即专案组人员的人身权利。因此,姜小海第一次使用炸弹是针对专案组实施爆炸行为,其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通常情况下不会危及公共安全,只能对专案组成员造成伤害,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因姜小海身份被郑北警官识破而未能得逞,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不中断因果关系,所以姜小海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而剧中姜小海第二次使用炸弹是在公共区域,这一行为影响了公共安全,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且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并难以控制的,故而构成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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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二、姜小海代表其干爹秦义和万皇大酒店的少东家林江谈判,林江拿棍棒率先攻击姜小海,姜小海还击,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斗殴?

法律分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一种,具有正当性,而互相斗殴是互相进行不法侵害的违法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二者的外在表现形式相似,都表现为一定的肢体冲突,即行为人在客观上都造成了损害后果,要准确区分是正当防卫还是互相斗殴会有一定困难。

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防卫者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防卫手段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5)限度条件防卫手段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

2.根据《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本剧中,虽为林江率先动手,但姜小海在和其谈判时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对冲突升级具有过错,且后期其携带指虎反击,超过了防卫的必要限度,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范围,故属于互相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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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三、姜小海掌握“雪天使”配方,控制整个冰毒集团,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法律分析:

1. 认定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清楚一般共同犯罪行为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的区别,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具有稳定的组织;第二,具有经济实力;第三,手段具有非法性、破坏性;第四,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不要求必须有政治保护伞。

2.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不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而是组织、领导者所组织、发动、指挥的全部罪行。

首先,在本剧中,冰毒集团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毒品的制造、运输、分销分工明确,是一个稳定的犯罪组织,具备组织特征;其次,冰毒集团通过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具备经济特征;再次,冰毒集团有组织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具备行为特征;最后,冰毒集团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影响重大,具备危害特征。故而姜小海作为冰毒集团的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姜小海利用冰毒集团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故而也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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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网络)

 

结语:《雪迷宫》不仅是一部电视剧,更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它提醒我们: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正义防线必须筑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作者: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

                                              

    吴雷、陈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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